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科是玉林校区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玉林校区的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与教育、干部管理、人才管理、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职务职称(职级)晋升、劳动工资、绩效分配、社会保障等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组织人事科是一个勇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富有凝聚力的工作集体。

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负责校区组织、人事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科室。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校区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组织、人事工作研究,为校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人力资源保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经校区党委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二、根据校区党委的决定,负责校区科级干部的管理、使用、调配、任免工作,提出使用干部的建议。

三、负责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干部岗位职责的落实,做好干部考核,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四、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正高职称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管理工作。

五、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办好校区党委党校。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会同纪检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健全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定期召开组织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七、做好党员信息统计工作。收缴、管理、使用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八、做好来信来访、落实老干部政策和干部审查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人事、劳资工作。落实校区机构设置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工作。

十、制定校区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和协调校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考核和工人的考核晋级工作,制定、落实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十二、负责校区教职工工资、酬金、五险一金、劳保、福利、考勤及依据校区党委、行政决定进行奖、惩等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辞职和自动离职等手续。

十四、确定临时工的使用计划和临时工的待遇,并做好临时工的管理。

十五、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

十六、根据有关政策,做好伤、残、亡教职工及遗属的抚恤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