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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玉林校区第一届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 作者:杨芹   来源: 教务与科研管理部  摄影:  校对:覃隶莲  审核:刘伟  发表时间: 2022-09-04

  • 各学部

    根据学校教评中心《关于提交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2022 年修订)》(桂医大〔2022〕42 号)(附件1)及《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试行)》(桂医大〔2022〕46 号)(附件2)工作要求,需成立玉林校区第一届教学督导组(聘期:2022年9月-2024年7月),作为专家组织机构检查、督导玉林校区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组长推荐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2022 年修订)》规定:院级教学督导组组长原则上由校级教学督导员担任校级教学督导员名单见附件3玉林校区院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由教研部推荐

    2.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副组长推荐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设副组长1-2名,由组长从督导组成员中提名推荐

    3.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设教学督导员10-15名,每个学部推荐2-3人,填写“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2022年9月12日前发给教研部科研与督导办公室李洁老师。

    4.玉林校区教学督导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必须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②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

    ③应熟悉先进教育理论,注重教育理念更新,视野开阔、思想敏锐,热衷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④原则上教龄在1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有本科、高职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并在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声望;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和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⑤须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时间保障,能胜任和完成玉林校区安排的教学督导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5.聘任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经教研部初审,报校区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6.其他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工作细则及权利(职权和待遇)由教研部初拟并征求意见,经校区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执行。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部郭为老师。

                                      教研部

    2022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