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学校教评中心《关于提交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2022 年修订)》(桂医大〔2022〕42 号)(附件1)及《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试行)》(桂医大〔2022〕46 号)(附件2)工作要求,需成立玉林校区第一届教学督导组(聘期:2022年9月-2024年7月),作为专家组织机构检查、督导玉林校区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组长推荐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2022 年修订)》规定:院级教学督导组组长原则上由校级教学督导员担任。校级教学督导员名单见附件3。玉林校区(院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由教研部推荐。
2.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副组长推荐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设副组长1-2名,由组长从督导组成员中提名推荐。
3.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设教学督导员10-15名,每个学部推荐2-3人,填写“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2022年9月12日前发给教研部科研与督导办公室李洁老师。
4.玉林校区教学督导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必须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②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
③应熟悉先进教育理论,注重教育理念更新,视野开阔、思想敏锐,热衷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④原则上教龄在1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有本科、高职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并在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声望;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和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⑤须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时间保障,能胜任和完成玉林校区安排的教学督导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5.聘任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经教研部初审,报校区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6.其他
玉林校区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工作细则及权利(职权和待遇)由教研部初拟并征求意见后,经校区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执行。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部郭为老师。
教研部
2022年9月4日
附件: